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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高分突破试题及答案二2.0

    2019-03-0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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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下列当事人之间可发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是(  )。

    A.受遗赠人与遗嘱执行人间

    B.遗失物拾得人与失主之间

    C.迟延受领的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

    D.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只有遗失物拾得人才可能出现无法律上的义务、出于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保管遗失物的情况,所以正确答案是B。

    22.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才有权行使代位权

    B.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也可以径直行使

    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行使范围不以单个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D.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平均分担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代位权的行使。关于代位权的行使,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据此正确答案应为A。

    23.下列合同中,合同一方在合同终止后有返还原物义务的是(  )。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消费借贷合同

    D.委托合同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235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以此可判断正确答案为B。

    24.下列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A.借用合同

    B.保管合同

    C.委托合同

    D.租赁合同

    【答案】A

    【解析】因借用合同为实践性合同,须经交付才能生效,交付借用物后出借人即已履行全部义务,所以借用合同应作为单务合同看待,A项正确。

    25.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电脑买卖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效力待定

    B.有效

    C.无效

    D.得变更或撤销

    【答案】A

    【解析】本题的考查对象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依《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正确答案是A。

    26.人身权作为专属权(  )。

    A.不能转让

    B.可以转让

    C.不可以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不得有偿转让

    【答案】C

    【解析】人身权是与民事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不可以转让。但法人的名称权、自然人肖像权中的肖像制作权等依法律规定可以转让,故C正确。

    27.人身权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民事权利,所以(  )。

    A.它是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的

    B.它不是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的

    C.公民和法人的人身权范围是一样的

    D.只有死人的名誉可以被损害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对人身权主体普遍性的理解。人身权和财产权是每一个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故应当选择A。

    28.人身权不具有财产内容,所以(  )。

    A.人身权损害不能用金钱赔偿

    B.任何一项人身权都不得有偿转让

    C.对人身权造成损害不会影响主体的财产利益

    D.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不以损害赔偿为原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对人身权内容和损害救济的方式的理解,人身权的损害救济包括财产性和非财产性两种,救济方式与财产权的救济不同,财产权的救济以损害赔偿为原则,人身权则以“慰抚”为原则,故应当选择D。

    29.民法调整(  )。

    A.个人之间的友谊关系

    B.司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关系

    C.不满18周岁的小王和他姐姐之间的财产关系

    D.公司同其公关部之间的财产关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对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解。仅选项C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是正确选项。

    30.某药业公司未经甲的同意,擅自将甲与其未婚妻在某影楼拍摄的婚纱照用于该公司某药品的广告宣传上。该药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的(  )。

    A.荣誉权

    B.隐私权

    C.健康权

    D.肖像权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民通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因此,本题中选项D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31.自然人开始享有名誉权的时间是(  )。

    A.年满18周岁

    B.出生时

    C.年满18周岁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时

    D.年满10周岁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第9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32.确定继承人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时间标准应当是(  )。

    A.遗嘱执行时

    B.遗嘱生效时

    C.遗嘱订立时

    D.遗产分割时

    【答案】B

    【解析】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故B是正确选项。

    33.某甲路经某乙家时,某乙家的狗卧在院中向其吠叫,某甲很生气,便用石头向某乙家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某甲,某甲躲闪及时,未受伤害,而恰巧路过此地的某丙,却被狗咬伤。某丙(  )。

    A.只能向某甲索赔

    B.只能向某乙索赔

    C.只能自认倒霉,无权向某甲和某乙索赔

    D.可以向某甲索赔,也可以向某乙索赔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对象是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第三人过错是指被侵权人和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以外的人对动物造成损害有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在大多数场合表现为有意挑逗、投打、投喂、诱使动物等,其后果致使他人受到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其实质是实施了诱发动物致害的行为。《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在行使赔偿请求权方面有选择权。故本题中选项D是正确的。

    34.某公司办公楼外墙上的一块广告牌,被大风刮掉,致使一路人受伤。对此承担责任的是(  )。

    A.该公司

    B.广告牌安装者

    C.广告牌制作者

    D.伤者自负,公司适当补偿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故此,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

    35.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的是(  )。

    A.受益人

    B.受害人

    C.第三人

    D.国家民政部门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对象是正当防卫。《民通意见》第142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故选A。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答案要点】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主要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的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和被转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在转继承中,被转继承人则不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

    (3)实际接受遗产的继承人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人则没有这种限制,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

    (4)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而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37.简述动产交付的法律效力。

    【答案要点】交付,即移转占有。动产交付,即动产占有人将该动产移转于他人占有的行为。关于动产交付的法律效力,大陆法系各国的民法有两种做法:

    (1)交付要件主义。是指即以移转占有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即动产物权变动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外,还要进行交付。在移转占有之前,物权变动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效力,而且物权变动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2)交付对抗主义。是指在移转占有之前,物权变动已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但不能对抗第三人。我国《物权法》关于动产交付的效力,采用交付要件主义,这是由《物权法》的公示原则所决定的。

    38.简述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答案要点】无效婚姻将产生以下三方面法律后果:

    (1)当事人之间身份关系上的效力。根据《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当事人之间财产关系上的效力。其一,不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其二,在财产分割时,以协议分割为原则,判决分割为例外;若是判决分割,则推定为当事人共有,主张个人所有的要承担举证责任。其三,判决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利益。其四,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亲子关系上的效力。《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并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仍然适用《婚姻法》中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论述题:39小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39.简论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

    【答案要点】不安抗辩权,是指在规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因财产状况恶化而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况下,于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拒绝先为履行的权利。其适用条件如下:

    (1)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2)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届履行期限。

    (3)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

    (4)后履行债务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提供担保。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l5分,共30分。

    40.甲和乙订立了一份买卖牛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卖给乙3头牛,总价款为6 000元。乙向甲预付3 000元,余款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三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三头牛,一天,一头牛把丙顶伤,为此,丙花去医疗费2 000元。问:该损失应由谁来承担,理由是什么?

    【答案要点】丙的损失应由乙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乙在接受甲的交付后,虽然对三头牛还没有取得所有权,但却是牛的饲养人和管理人,所以,乙应对丙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1.2002年9月9日王某在乘渡轮时,该渡轮遇大浪而沉没,王某在事故中失踪。王某后作为死亡处理,死亡保险金给了王某的妻子陈某。陈某以为丈夫死了,就把丈夫婚前的财产,包括4间瓦房、1头耕牛都交给了公婆,自己则返回娘家。过了两年,在律师的指点下,陈某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其夫王某死亡。法院在调查后,于2005年10月15日宣告王某死亡。陈某遂嫁给邻村一村民。王某的财产分给其父母和陈某,王某承包的责任田也被乡政府收回。2005年11月6日,王某从温州返回家乡。原来他落水后被渔民救起,以后就留在温州学技术,也没给家里通信。这次回家见妻子与他人结婚,财产被分光,田地也被收回,他想挽回这些损失。可他的房屋只收回两间,地也收不回来,妻子更不愿回来。问: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答案要点】首先,王某的失踪属于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遇有这种情况,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即王某的妻子有权在2004年9月9日以后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结束他俩之间不稳定的婚姻和财产关系。

    其次,在法院作出宣告王某死亡的判决后,陈某与他人结婚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人干涉。王某于2005年11月6日从温州返回家乡后,对陈某的婚姻无权干涉,无权要求陈某仍然做他的妻子。

    最后,王某因生还而要求返还财产,符合《民法通则》第25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规定。所以,原来属于他的财产,只要原物还在就应返还给他。他原来承包的责任田也应发还给他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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